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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档案管理制度

更新时间:2017-11-21 17:36    浏览:    来源:     【字体:    

重庆资源与环境保护职业学院

安全档案管理制度

(试行)

 

1、学院安全管理工作按规定建立安全档案,由学院保卫处负责人安排专人负责管理。

2、上级主管部门关于学院安全工作下发的文件、通知、通报、讲话、检查情况记录、整改意见、措施等必须归档备查。

3、学院制定的安全管理计划各种安全管理制度,突发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组织领导机构等材料都要装订归档。

4、学院自查安全隐患、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等材料必须及时归档。

5、对于突发安全事故,应同步介入收集相关材料归档备查。

6、学院和各部门签订的安全责任书都要装订归档管理。

7、学院每月安全值班记录(各岗位值班日志)要装订好后归档管理。

8、每月的安全巡逻记录表按月装订好后归档管理。

9、学院安全工作档案实行借还登记制度,按档案管理条例进行管理。

10、管理人员随时做好安全档案的保管,注意防盗、防火、防蛀、防潮湿、防遗失。

11、管理人员随时注意收集整理安全管理材料并及时归档。若发生遗漏和失误要追究管理者的责任。

12、管理人员有权向安全事故处理小组提供有关方面的材料依据和被认可的证明材料。

13、本制度于公布之日起试行。

 

 

 

重庆资源与环境保护职业学院保卫处

2016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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